| 類別 |
職等 |
應考科目 |
考試日期 |
稅務
特考 |
三等
稅務特考 |
租稅各論、民法、會計學、財政學、稅務法規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中華民國憲法與行政程序法 |
96.1.6
-
96.1.7 |
四等
稅務特考 |
會計學概要、稅務法規概要、民法概要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行政程序法概要 |
初等
考試 |
初等 |
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公民與英文、稅務法規大意、財政學大意 |
97.1.19
-
97.1.20
|
高普
考 |
三等
財稅行政 |
租稅各論、民法、會計學、財政學、經濟學、稅務法規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法學知識與英文 |
97.7.1
1-
97.7.15 |
四等
財稅行政 |
會計學概要、稅務法規概要、財政學概要、民法概要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法學知識與英文 |
地方
政府
特考 |
三等
財稅行政 |
租稅各論、民法、會計學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財政學、經濟學、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、稅務法規 |
97.12.20
-
97.12.22
|
四等
財稅行政 |
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財政學概要、會計學概要、法學知識與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、稅務法規概要、民法概要 |
五等
財稅行政 |
稅務法規大意、財政學大意、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、公民與英文 |